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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路军桂林办事处用过的代公章

时间:2017-03-23

    此公章原先是吴奚如的私章,通高4.5厘米,牛角质地,刻“吴奚印”四字。1938年至1941年1月期间,一直作为八路军桂林办事处代公章使用。这是因为吴奚如先于李克农到达桂林负责办事处的筹备工作时,以周恩来政治秘书名义向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“桂林行营”登记备案。最初称“新四军驻桂林通讯处”。吴奚如暂时负责办事处工作。一切业务往来和对外联系都用的是吴奚如的私章。后处长李克农上任后,考虑工作的方便及连贯性,便一直沿用为代公章。办事处撤离后,此章归还吴奚如,并一直保存。
    1985年吴奚如因病住院,本馆工作人员前往武汉探视时,吴奚如亲自将该章捐赠本馆收藏,现为一级文物。